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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批前将逐步向社会公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2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前,逐步实现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10月31日上午,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柴晓钟透露, 北京市政府投资正试行项目审批前公示制,2006年已首先对马草河治理、北京市特殊教育校舍改扩建2个项目进行了公示试点。

    柴晓钟说,项目审批后,还将把审批决定公布于众,吸引社会公众参与项目监督。此外,2006年上半年,市发展改革委还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对市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在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定时期后,组织中介机构对项目使用情况、满足需求状况、目标实现程度、投资效益等进行全面、综合分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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