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系统工会围绕建立以集体协商、民主管理为重点的劳动关系建章立制,从而使工会维权有了“制度靠山”。
省交通系统工会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维权之缰,坚持不懈地推进集体合同制度。2001年在聊城交运集团试点之后,连续4年每年召开一次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去年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交通企业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的通知》。到目前,列入统计范围的87家交通企业已有半数以上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全省17个市中已有15个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