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要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自2005年10月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以水利部组织编制的水资源综合规划为基础,通过大量资料调查分析,与各流域、各区域以及与有关部门反复协调,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11月2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召开了《规划》专家论证会,《规划》顺利通过了专家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规划》指导思想正确,目标任务明确,技术路线合理,基础资料翔实,基础工作扎实,方法科学,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布局合理,重点领域节水对策措施和制度建设可行,重大工程项目合理可靠,保障措施全面,效益综合分析客观,规划实施后效益显著,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适当修改后可作为“十一五”时期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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