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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树森主持省政府会议讨论行政执法奖励办法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4日   来源:贵州日报

    11月13日上午,贵州省代省长林树森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贵州省行政执法奖励办法(草案)》和《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认为,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的一项主要工作职责。2004年以来,省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先后制定颁布了《贵州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规定》和《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制的基本制度框架,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为了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更好地调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促使其自动地、积极地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出台《贵州省行政执法奖励办法(草案)》十分必要。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工作逐渐步入法制化轨道,无线电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无线电管理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由于1992年制定的《贵州省通信管理条例》已经废止,目前没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工作,所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草案)》势在必行。

    会议决定,《贵州省行政执法奖励办法(草案)》和《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省政府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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