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召开的全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座谈会提出,下一阶段路政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构建一个科学完善的公路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一个高效运转的路政管理体制,塑造一支能打硬仗的路政执法队伍,搭建一个便捷实用的综合信息系统。
会议提出,力争到2010年形成以《公路法》为龙头,《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保护条例》等为骨干,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公路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为公路管理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目前,全国有15个省、市、自治区制定了公路管理条例,19个省、市、自治区制定了路政方面的管理条例和管理规定,13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高速公路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公路管理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今后一段时期,路政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还包括:合理定位路政管理,逐步理顺路政管理体制,结合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和国家正实施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明确路政管理的法定职责,完善管理手段,确保路政执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制和岗位追究制;建立长效机制,综合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继续巩固和扩大治超工作力度;加快公路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创新路政管理手段,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