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06年“整脏治乱”活动工作总体部署,省环保局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全省37个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6个)、32个风景名胜区(其中国家级12个)、15个森林公园(其中国家级10个)、6个国家地质公园范围内的乱垦滥伐及乱采滥挖行为、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造成水土流失的麻尾新火车站和麻尾工业集中区企业、大方百里杜鹃风景区内15家未上环保设施的煤矿、威宁草海保护区缓冲区内的建宁砖厂、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红枫湖旅游开发实业总公司和贵州省水上运动中心等单位按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通过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使贵州省生态破坏得到遏制,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有效推动了贵州省“整脏治乱”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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