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专项督察的部署和要求,公安部消防局从今年9月20日开始,开展了分为三个阶段的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督察工作,目前前两个阶段的专项督察工作已经结束。公安部消防局日前召开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督察工作汇报会,15个督察组集中汇报了第二阶段的专项督察工作。
从已经结束的前两个阶段督察工作来看,各地政府领导积极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有力地配合了专项督察工作,使得社会化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督察第一阶段的9月20日至9月30日,公安部消防局派出了九个督察组,分赴北京、山西、辽宁等省(市),共检查了40个地(市、州)、83个县(区)、81个消防支(大、中)队、九个公安派出所和253个社会单位。在督察第二阶段的10月12日至11月14日,公安部消防局组成15个督察组,将山西、辽宁、吉林等省份作为督察重点。
这次督察工作的重点包括,督促各地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和公安部通知精神,推动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普查整治实施方案,落实普查整治工作责任;督导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督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督促检查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等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情况;检查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情况;检查各地公安消防部队队伍管理、执勤备战、灭火救援预案制定和实战化训练等情况,其中督促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是重中之重。
目前这次专项督察的第三阶段已经开始,到今年年底结束。(陆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