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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通知邮储质押贷款增加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2日   来源:邮政局网站

    为了进一步做好服务“三农”工作,稳健推进小额质押贷款的试点工作,11月14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发通知,要求在做好第一批试点省份贷款业务发展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第二批试点省份可适当扩大网点范围。

    自2006年3月份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开办以来,各地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10月底,13个试点省(区、市)局累计发放贷款5.5亿元,结余贷款2.25亿元。虽然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但是还存在宣传不够深入、网点覆盖较少、业务规模有待提高等问题。

    为此,通知强调,要继续稳健推进第一批试点省份的试点工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第一批试点省份可适当调高单户贷款额度最高限额。根据《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远程评分管理办法》的规定,最近一个月省(区、市)内所有试点县(市)局远程评分的均值达到80分以上,且非现场检查合格率达到70%以上的试点省(区、市)局,可申请调整单户贷款额度的最高限额。

    通知指出,第二批试点的10个省份,将在年底前扩大试点范围,满足条件的省份均可再增加52个网点,新增网点的分布由各省(区、市)局自行决定,但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最近一个月省(区、市)内所有试点县(市)局远程评分的均值达到75分以上、全省(区、市)非现场检查合格率达到60%以上、全部开办业务网点的点均贷款余额达到30万元;二是对现有网点、县(市)局、地(市)局的贷款业务至少完成现场检查一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三是按照机构和人员准入的要求,对拟扩大试点的机构进行考核;四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落实机构和人员的配备工作,在拟试点的地(市)邮政储汇部门内设立专门的信贷业务部门,在县(市)储汇部门内指定专人负责贷款业务发展和管理工作,在网点设立专门的柜台和人员办理业务;五是拟试点地区的人员经过地(市)局及以上管理部门开展的贷款业务培训,并经过闭卷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记者获悉,第二批试点省(区、市)局暂不提高单户贷款限额。(宁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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