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从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会议上传来消息,农业、财政、人事等5部门,已联合下文,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适应社会对食品质量安全提出的新要求。
各地将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前提下,整合现有的农业执法队伍,组建综合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
该机构将统一行使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畜禽、农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基本农田保护、渔业、农机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目前,湖北全省50%的市州、92%的县市已经建立了农业执法“正规军”。(记者吴志远、实习生王美成、白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