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召开《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在会上指出,两个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全国工商机关和各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他要求全国工商系统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
钟攸平透露,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3377起,取缔传销窝点24446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536067人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90起、1553人。
钟攸平介绍,两个条例实施一年来,各地工商部门在打击传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今年年初,国务院将打击传销作为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工商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先后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这些案件跨省份,涉及人员众多,传销金额巨大。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建立了打击传销定期通报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试点;与教育部建立了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工作联系机制;为方便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机关设立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红盾网上予以公布。各地工商机关普遍落实了打击传销责任制。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公安部印发了80万份“禁传销、反欺诈”张贴画,在全国范围内张贴宣传。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职能部门编辑出版了《直销监管与禁止传销》一书,开展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征集口号及征文活动。各地工商机关通过组织“两个条例进校园”等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四是依法规范直销行为。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国家工商总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直销监管工作的通知》,对直销企业变更登记、直销员招募培训、退换货制度、计酬、信息披露和报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开通了“规范直销禁止传销信息系统”,直接接受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并向社会公布信息,从而加强对直销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针对下一阶段工商部门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的重点,钟攸平指出,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以保平安、保稳定、促和谐为己任,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一手抓大要案件的查处,一手抓宣传教育,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工商部门将会同公安、通信、教育、金融管理等部门,协助地方政府,加大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省(区、市)的整治力度;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金额大、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组织者、经营者、策划者以及传销骨干,坚决摧毁传销网络;依托工商总局红盾网,设立打击传销工作平台,建立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和骨干分子档案,加大对其监控和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健全与公安部门的信息通报、情报共享、案件移交移送、联合执法、大要案件协查等协作机制,会同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制定查处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具体办法;深入研究分析传销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预警、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健全举报及奖励机制,完善“打、防、控”工作体系,切实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介,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伎俩震慑传销分子,形成强大的舆论威慑力量;与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共同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组织编写直销管理与禁止传销普法宣传手册和宣传卡片,免费向大学生、农民工及农村和打击传销重点地区发放;总结打击传销经验,表彰打击传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要严格依法规范直销,做好直销监管工作。全国工商机关要继续协助商务部做好直销企业的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加强对已批准的直销企业的日常监管,重点查处违规招募直销员、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对直销活动的日常监管、警示提示、应急反应等机制,建立直销企业管理信息、经营活动信息、不良记录信息数据库,依法监督直销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退换货制度。
钟攸平强调,打击传销工作任重道远,工商机关及其广大执法人员将继续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长期作战、除恶务尽的思想,牢固树立敢打硬仗、敢于吃苦的思想,务必彻底清除传销这一危害社会稳定、危害人民利益的“毒瘤”。(中国工商报)
全国打击传销典型案件 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口号公布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在11月22日联合召开的《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全国打击传销典型案件以及全国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宣传口号。
此次公布的全国打击传销典型案件有15个,分别为:山东聊城“蝶贝蕾”化妆品传销案,江苏观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传销案,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特大传销案,江西省红花国人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山东聊城“蒙卡迪”公司互联网传销案,上海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山东临沂“新田公司”特大传销案,广东珠海中都阿星公司互联网传销案,黑龙江鹤岗“盛世临”保健品特大传销案,广西桂林“IST”远程教育网传销案,陕西金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传销案,北京中兴广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传销案,山东广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传销提供条件案,慧缘商务(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传销案,安徽芜湖粟利军等人传销案。
全国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宣传口号共有20条,分别为:禁止传销,规范直销;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校园拒绝传销;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规范直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打击传销,利国利民;全民动手,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珍爱家庭,远离传销;珍爱亲情,远离传销;守法经营,抵制传销;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