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利风景资源,进一步规范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几年来,水利部景区办组织由水利、生态、园林、旅游、建设和环保等多学科人员参加的专家组,以湖南皂市、山东聊城和宁夏沙坡头等景区为试点,研究探索"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基本掌握了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的有关规律和内在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拟定了《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规范(初稿)》(以下简称《规范(初稿)》)。
2006年11月17日,水利部景区办在京组织召开《规范(初稿)》讨论会,对《规范(初稿)》进行研究和讨论,来自中科院、社科院、环科院、风景园林学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部分省、市景区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水利部规计司、水规总院的有关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认为:水利风景区建设对于维护水利工程安全,保护水资源,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和谐社会有着十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水利风景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在科学合理、高标准的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要解决景区建设中的问题,就必须从规划编制抓起,有的放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专家们对水利部广开言路,吸纳社会各界意见,统筹水利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利风景资源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对《规范(初稿)》的修改完善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