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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针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02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前从北京市治超办获悉:12月1日是北京治超三周年。据市治超办副主任张黎明介绍:北京治超整三年,良好效果已显现。从2003年12月1日至今,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51亿元,出动各类执法人员197.28万人次,检查车辆693.59万辆次,卸载车辆28.61万辆次,共卸货物167.76万吨,占全国总卸载量的10%。交管对超载车辆罚款5286.8万元,运政对非法改装车辆罚款1205.29万元。北京市受检车辆中双超车辆比例连续两年控制在全国标准5%以内,目前已降至1%以内。超限超载违法现象的势头在北京市范围内得到有效遏制。

    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路桥梁得到有效保护。北京市路桥的损坏程度继续保持下降趋势,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据统计资料显示,全市公路网平均好路率从治超前的77%提高到目前的80.6%,其中郊区公路好路率,由治超前的78.7%上升至目前的81.8%;治超以来,全市修缮完毕的140多座危桥未再出现毁损现象,因超限超载车辆造成的路桥损失减少约10亿元。

    2、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在交通流量逐年递增的情况下,全市货车交通事故次、伤、亡人数,2006年1月至11月分别比2004年同期下降33%、32%、41%。

    3、运输市场秩序走向正常。在充分保障电煤正常运输的情况下,治超使北京市货运市场进入良性发展,运价出现理性回归趋势。占货运结构比例35.1%的煤炭,其运价由治超前的0.2元/吨公里,上升至目前的0.9元/吨公里。在北京市、张家口市两地政府的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的共同配合下,经市治超办多方协调,严格要求运输源头合理装载,保证了河北张家口地区的418.67万吨和延庆县3万吨蔬菜在供应期内全部运输完毕,保障了广大菜农的经济利益。

    4、运力结构和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治超推动了北京市货车生产市场向符合法规的方向发展。据北汽福田公司统计,治超后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的符合货运特点的重点车型热销市场,有效地引导北京市企业货车生产企业树立起正确的发展观,进一步促进了北京市货运汽车产业的深层次调整,使北京市货车生产开始向标准化、规范化和科技化迈进。通过治超,促进了北京市汽车产业的深层次调整,北京市货车生产开始向标准化、规范化和科技化迈进。

    5、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三年来,全市共清理整顿非法“小煤场”、“小料场”100余家。市治超办对北京市超限超载运输业户的违章数据进行了及时传递和严肃处理,对北京市1.7万辆超限超载车辆,其不良记录由市运管部门纳入北京市信誉系统进行进一步的处罚;对外省市的31.7万辆违章车辆数据,及时传递到有关省市治超办进行车籍的源头处罚;同时,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协会和市工商联运输商会的行业自律作用,严格要求积极倡导北京市运输企业户守法运营;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免费为“大吨小标”和“小吨大标”车辆换发行驶证。截止9月底,共恢复“大吨小标”和“小吨大标”车辆28875辆次,占可需更正车辆的96.34%。此项工作在公安部全国263次排名中,均位居前列。

    6、治超站周边治安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公安部门为了净化治超执法环境,三年来,累计处理各类治安事件114起,拒绝卸载956起,恶意堵路、非法闯关等16504起,拘留707人,劳动教养12人,判刑8人,为治超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7、道路沿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治超使郊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多年来屡禁不止的盗采盗运砂石行为基本绝迹。由于货车的尾气排放污染量明显降低,使郊区道路沿线的空气及生态质量得到了改善,外埠进京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率由治超前的85.35%上升至目前的91.4%。

    8、通过治超,使得北京市治超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得到了全社会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为北京市长期治超奠定了良好的舆论与社会基础。

    据了解:自2003年12月1日华北五省市开展联合治超以来,在交通部、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和全国治超办的亲切关怀与正确领导下,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第三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始终把治理超限超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进一步夯实了治超工作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了市、区两级治超机构和城区郊区流动与固定治超站,基本实现了对进出北京的超限超载车辆的全面防控。

    其治超工作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为保障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顺利开展,北京市进一步完善了一系列治超管理制度,一是规范了执法类有关制度,包括《关于处置超限超载车辆抗法事件的工作预案》、《治超卸载场工作机构及执法流程》、《交通、路政、公安交警治超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标准》、《治超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十不准”》等;二是规范了公文管理类有关制度,包括《北京市治超工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北京市治超文件管理制度》等;三是强化了日常管理有关制度,包括《关于实施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治超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北京市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北京市治超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治超办主任例会制度》、《北京市治超数据统计报告制度》等。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治超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北京市、区两级治超办通过实行《北京市治超工作检查检查考核办法》,采取“月考核,季评比,年总结”的方式,将责任制延伸到基层的每个单位、每个站点、每个岗位、每个执法人员,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将治超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根据交通部《关于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北京市进一步加强了与兄弟省市在治超执法与长效管理方面的沟通与交流,特别是在与河北、山西、内蒙古四省区联动治超的协调方面,我们积极主动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做到了及时通报情况,共同探讨、协调联动,大大缓解了北京市治超与货运主通道的压力。

    我们继续采取“三抓三防”方针,即“抓教育、抓作风、抓规范;防反弹、防松懈、防三乱”,加强对各区县治超站执法队伍的建设。通过定期对全员进行法制培训和廉政教育,强化自觉学习、遵守和宣传法律的意识,使治超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在工作中,继续坚持“十不准”,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勤。进一步树立了治超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2、加大与外省协调配合,发挥乡、镇、村护路作用。

    根据交通部《关于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北京市进一步加强了与山东、河南、广东、辽宁、吉林、福建、新疆等兄弟省市在治超执法与长效管理方面的沟通与交流,特别是在与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四省区联动治超的协调方面,我们积极主动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做到了及时通报情况,共同探讨、协调联动,大大缓解了北京市治超与货运主通道的压力。

    在强调市所属各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区县的积极性,进一步强调各乡、镇政府“守土有责”意识,激发广大村民的正义感,发挥他们“保乡护路”的积极性。特别是延庆、昌平、房山、顺义、怀柔、密云、平谷、通州等区县政府,连续上百次对于辖区内出现的带路绕行、非法车托、非法“小煤厂”和非法盗采盗运金矿、铁矿及河道沙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从源头遏制了北京市的超限超载行为。在一些重要县乡道路上,统一由区县路政部门设置了龙门架,并由乡、镇、村负责派人看守,保障了县乡道路的完好畅通。

    3、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畅通。 

    2006年以来,我们着重深入研究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郊区治理与城区治理相结合、路面治超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固定治超与流动治超相结合、严格治超与保路畅通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的基础上,2006年2月14日,《北京市公路综合检查站建设规划》正式经市政府常务会批准,并列入北京市“十一五”交通发展规划,到2010年,北京市将以治超为龙头,建成47个具备治超、治安、交管、运政、路政、林业、畜牧、环保等八种职能为一体的公路综合检查站,实现公安部提出的构建保卫首都的“护城河工程”的目标。

    2006年,针对个别道路出现的暂时拥堵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商议对策,及时缓解。市交通委、市治超办、市财政局、市交管局、市路政局和首发公司相继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进一步采取渠化场站及周边主要道路、增设交通标志、修建停车匝道港湾、增加复检磅、迁站和增添执法力量等方法,千方百计加快检测与分流速度,力求做到既保证检查力度,又保证治超过程中道路的畅通,尽可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了站前拥堵。

    4、规范站点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根据全国治超办《全国治超检测站点建设规划标准》,北京市治超办加强了对现有28个固定治超站的规范建设,特别是被列为市交通委“折子工程”的全国治超示范站改扩建工程,在交通部900万元投资补助的基础上,北京市又投入800余万元,对延庆县八达岭康庄、西康庄、张山营三个治超站进行重点改造,确保9月底完成全国示范站点建设改造任务。同时随着交通部补助资金和北京市有关公路综合检查站建设资金的陆续到位,各有关委办局,特别是区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保首都、保安全、保稳定的重要任务,抓紧实施《北京市公路综合执法站建设规划》,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的基础上,严格各项审批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由各有关区县政府和新建公路业主单位,做为项目实施主体,预计到2007年底,全市将完成41个治超站和综合检查站的改造与建设。各区县治超办将以完善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照明设施为龙头,充分考虑各项配套工程,增加人性化设施,合理布局检测区、停车场、卸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功能区域,规范设置站内、站外引导性、指示性、警示性标志、标线、路牌及其它安全设施,合理场区交通组织的工作流程,全面提升北京市治超及综合检查站的功能和形象。通过综合检查站建设规划的实施,达到优化站点布局,整合执法力量,逐步构建维护首都公共安全稳定的防控体系,努力创建更多的全国示范站。

    5、管控短途运输,加强市区治超。

    随着治超工作的不断深入,治超出现了长途运输的治理效果好于短途运输、高速公路和国市道好于普通公路的状况,且短途倒运和拼装货物现象日益严重,特别是北京市范围内为奥运重大工程运送土石方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为了躲避检查,肆意绕行低等级公路,对路桥的损毁十分严重。特别是2006年4月份广州市发生“泥头车”撞击公交车的事故后,王岐山市长批示:发生在外地的这类问题,北京市要引以为鉴,制定措施。北京市目前这类大车的事故也不少。吉林副市长指示:要加强市区内的治超工作力度。为此,北京市治超办制定了《北京市城区治超工作方案》,加大了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各区的治超工作力度,理顺联合执法的工作机构。鉴于其不具备卸载站和必要的处罚手段,在交管局已配置了14台便携式称重仪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又批准投资253万元,市治超办统一配置53台便携式称重仪,由交警和交通执法总队负责在路面及货运场站等装载源头,对超载车辆进行检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劝返。2006年10月1日至11月底仅2个月时间,城区各交通支、大队和交通执法总队各大队,在市区共检查货车18922辆,对2230辆超载车进行了卸载,卸载货物17447.21吨,暂扣车辆1331辆,接受处罚5701人次,罚款260.84万元。城区治超初见成效。

    6、提高科技含量,强化科技治超手段。

    在治超工作中,我们继续完善发挥现有电视监控、违章数据回传、固定称重、动态称重、车辆引导电子显示屏等一系列科技手段的作用,并根据全国治超办部署,市交通委、市治超办正在与交通部规划院等单位共同研究《全国一级治超示范站点改造实施方案》,并完成了《北京市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方案》,积极探索与全国治超办及兄弟省市的治超工作网络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为鼓励支持广大运煤司机的守法运输,加快车辆通行速度,我们在延庆县张五堡治超站安装了远程动态称重系统,极大地提高了超限超载车辆的分检率,使社会车辆和守法货车快速通过,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拥堵,赢得了广大过往司机的欢迎。

    7、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舆论环境。

    过去的三年,发放宣传材料180万份,充分发挥了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目前,北京市大部分区县都在当地电视台和报刊开辟了治超专题节目,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北京市长期治超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中国原子能研究院,延庆、通州、密云、房山等区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乡镇政府,纷纷到一线慰问治超执法人员,顺义区的普通市民自发的为治超站送去消暑的绿豆汤,这些都充分表明北京市的治超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关怀与支持。

    同时,着力做好市区两级治超信息工作,全年共编发《治超信息》190期,及时上报全国治超办、主管市长、秘书长、市治超领导小组各位组长、各治超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及区县治超办、各执法单位、各治超站,使他们随时掌握全市治超工作的情况,为领导的决策、指示提供依据,使各区县治超办之间能够沟通信息、学习借鉴、相互促进。 

    治超工作任重道远,根据北京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吉林的讲话:北京治超工作要坚持6个不动摇,一是联合执法的体制不动摇;二是科学治超与交通疏堵的信心不动摇;三是两级财政资金支持不动摇;四是综合检查站的建设不动摇;五是联合执法不动摇;六是协调周边省市联动不动摇。(王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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