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行为,扩大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视野,确保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素质,人事部印发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从今年开始实施。水利部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按照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部属各单位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前,应在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核定的编制数内,根据工作岗位设置、人员空缺以及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招聘计划和方案,并按规定进行报批或备案。
实施意见要求部属各单位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公开招聘规范、有序地进行。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在部人事劳动教育网设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子信箱,受理相关检举和申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目前,水利部各直属事业单位正在根据单位需求进行2007年新进人员计划的编制、报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