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要求,以及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12月10日起,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组成10个检查验收组,每组由1名部级领导带队,对各省(区、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这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行为情况,全面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情况,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情况,以及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等。
检查验收工作组将通过听取省级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自查验收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整顿工作进行验收。拟定于2007年1月中旬召开部际联席会议,听取各组汇报,研究确定通过验收的省份,对未通过验收的省份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探矿权采矿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