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近日印发2007~2008年度《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文件,切实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按照《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根据新形势对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要求,制定了2007~2008年度《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新的统计制度自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各省(区、市)粮食局要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地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制定工作,保证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