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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强调通过规划提升城市形象和持续发展能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5日   来源:重庆日报

    “进一步增强规划意识,保障规划的权威性和连续性,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风貌和品位,不断提升重庆直辖市的城市形象和持续发展能力。”昨日(14日),重庆市长、市规委会主任王鸿举在其主持召开的重庆市第三届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会议上,《重庆市规划委员会组织办法及议事制度》、《都市区东、西部片区规划》、《重庆市主城区组团隔离带规划》、《东水门大桥、千厮门大桥和朝天门过江隧道建设时序方案》、《重庆优秀近现代建筑(第一批)名录》通过审议。会议听取了“三山”绿地控制区清理情况和主城区城乡结合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汇报,并对规划工作提出进一步具体要求。

    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黄奇帆,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余远牧出席会议。

    王鸿举说,规划是政府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就重庆而言,从“一五计划”到“十一五规划”,每个发展时期,都有对规划的专门描述,都有对城乡空间的统筹安排。规划为城乡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空间载体。回顾重庆城市发展的历史,从1983年首个城市总体规划,到1996年的城市总规,再到现在正在报批的新一轮城市总规,每一部规划都对城乡建设和发展举足轻重。

    “随着这些规划的实施,主城跨越两江,突破两山,城市空间得到有序拓展。”王鸿举指出,规划是一项公共政策,城乡规划不是单纯的建设规划,而是政府引导、调控城乡发展的公共政策,是协调各种利益,实现效率和公平的重要手段。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城市越发达,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就越强。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要求各级各部门从执行城市战略性、强制性政策的高度去理解规划,同时共同参与、共同遵守和共同实施规划。(记者 陈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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