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全文]
文化部副部长 孟晓驷
(2006年12月19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非常高兴参加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表彰大会,和大家一起共享北京市石景山区等36个县(市、区)获得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的光荣和喜悦。请允许我代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市、区)表示衷心的祝贺!对大家为保护文化遗产所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而又有着丰富文化遗产的文化大国,世界四大古代文明只有中华文明历数千年绵延至今。历经战乱与冲突,历经分治与割据,历经融合与统一,历经屈辱与抗争,中华民族终于实现了民族独立和解放,中华文化终于迎来了繁荣和发展的伟大时代。历史是不能忘却的,今天的中国既是发展的中国,也是历史的中国。在通往未来的征途上,我们不能割断民族的文化血脉;在走向世界的道路上,我们不能忘记回家的路。丰富多彩的历史遗存是中华千年文明史的生动鉴证,是中华民族血脉传承的纽带,也是先人留我们的弥足珍贵的财富,是我们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的基石,她并不仅仅是一座记录前人足迹、供后人瞻仰的纪念碑,更是从一代一代先祖手中经过、传承至今的生生不息、照亮民族精神的火炬,需要我们竭尽的我们的心智去体会、去保护、去利用、去传承。
这次表彰的36个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虽然所处地域不同,历史和文化传统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但相同的是各地党委、政府积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进程中,大力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相同的是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文物保护法》以及党和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文物保护规章制度,促进文物保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相同的是依法履行保护文物的政府职责,将文物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计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为文物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相同的是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切实解决新时期新形势下文物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文物得到有效保护、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文物保护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在这些众多的相同之中,又有众多不同的鲜活的例证,他们的事迹非常感人,他们的精神非常可贵。正是由于基层的同志们卓有成效的努力,才增强了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形成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文物工作的生动局面,促进了文物保护事业不断步入新的境界!
同志们,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和谐文化的目标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这为建设先进文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职责。我们要面对新形势,抓住新机遇,立足新起点,进一步增强保护文化遗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这里,我想讲以下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第一,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保护文化遗产,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题中应有之意。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丰富的文化遗产,蕴涵着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和灿烂文化,铭刻着中华儿女波澜壮阔而又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记录着劳动人民的勤劳淳朴和聪明智慧,展示着我国各族人民富有特色的艺术才华。她是一部活着的历史,如明镜般诉说着过去,记录着今天。我们为拥有这样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文化遗产感到自豪和骄傲。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宝贵财富。保护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我们责任。在一个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在先进文化、有益文化与落后文化、腐朽文化并存的时期,大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有利于促进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融合,有利于建设中国先进文化,夯实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基础,有利于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营造和谐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处的环境,切实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做到文化遗产保护为了人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靠人民,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人民共享,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要以创新的精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当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不能仅仅依靠古老的历史文化屹立于世界,更要在保护、传承、弘扬和利用中,把丰富深厚的文化遗产变成卓然飞扬的现实文化优势。今天的文物工作者应当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经常问自己三个问题:我们从祖先那里继承了什么?我们今天创造了什么?我们能为后人留下什么?这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重大课题,需要我们用自己的行动作出响亮的回答。
这就要求我们深入研究新时期新形势下文化遗产保护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思路新机制。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遵循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自身规律,用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研究解决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新问题,在静态的历史遗存中挖掘动态的意义。要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配合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开拓文化遗产保护的新领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重视农村文化遗产的保护;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要重视工业遗产的保护;在大规模的城乡基本建设中,不仅要保护好传统意义上单体文物,也要重视线性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在文物工作者中倡导有作为才能有地位这样一种理念,鼓励大家干事业、干成事业。要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营造文物工作者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充分涌流的良好氛围。
第三,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保护文物。近年来,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特别是国务院颁布的《长城保护条例》,文化部颁布的《博物馆管理办法》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为文物保护法制建设增添了新的亮点。我们必须坚持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依法行政,坚决遏制破坏、损毁文物及其原生环境现象的蔓延,坚决防止以牺牲文化遗产为代价的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妥善处理好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关系,使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使其能长久地发挥社会效益,世代传承下去。当前各级政府和文物行政部门依法保护文物的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近两年来,国家文物局派出执法督察组,深入基层进行文物行政执法专项督察,纠正了违法现象特别是法人违法行为,锻炼了执法队伍,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提高了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强化了政府保护文物的职能,也增强了文物行政部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保证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同志们,保护文化遗产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千秋大业,任重道远。我们热忱地期望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切实履行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职责,大力支持文物部门开展工作;也希望各级文物部门和文物管理机构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共同保护好文化遗产,共同建设和谐文化,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