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北京海关与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等12家“红名单”企业签订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到2010年,海关与进出口主要行业和大型进出口企业签订“备忘录”的比例将达到50%。
“备忘录”中明确规定了企业进口必检商品目录中的商品,除法律法规另外规定外,一般情况下可免予取样化验。签订备忘录后,企业可在通关现场“便捷通关窗口”优先办理报关手续,通关部门也将优先审核办理。如企业发生违法行为,海关将按照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降级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并从“红名单”中除名。
海关系统的MOU,是海关与企业为加强相互间合作,强化海关管理,促进企业守法规范经营,维护国家正常进出口秩序,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签署的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MOU,是北京海关转变观念,创新海关监管模式,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适应入世规则的必然趋势。在MOU工作模式下,海关与进出口企业在自我管理、相互协调与配合方面各自作出承诺,通过动态的信息交流,架起一座海关监管与企业自管的桥梁,营造竞争与监督共存、效益与公平兼顾的良好环境,使海关和企业在转换角色、合作互动中,实现各自的工作和价值目标。
签约企业代表认为,北京海关推动MOU签订工作,是海关与企业之间由单一行政管理关系向“新型合作伙伴关系”转变的重要实践内容之一,也是海关以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为己任,既严格把关,又热情服务,忠实贯彻“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海关工作方针的积极体现。通过签订MOU,进一步加强了与海关的联系配合,企业在认真履行自身承诺的同时,也与海关在MOU的框架内,真正形成了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
北京海关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备忘录,明确规定了海关对企业采取“便捷通关窗口”,便捷通关、电子通关等各项便利企业措施,加快企业通关速度;企业则承诺规范自身管理,了解掌握海关管理法规规定,配合海关开展业务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合作伙伴关系”的规则精神。
根据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要实施海关与企业的伙伴关系战略,密切与经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的联系,有效发挥合作备忘录(MOU)制度的作用。到2010年,与进出口主要行业和大型进出口企业签订MOU的比例达到50%。海关相信,随着MOU适用范围的逐步扩大,海关坚持“在守法便利的前提下,建立与企业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的做法将深入企业、深入人心,双方在进出口活动中的合作、互动将有效推动海关主管、政府协管、企业自管、社会共管新格局的形成,真正实现“强关利贸,合作双赢”的共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