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京市以空前的力度推进“医药分开”,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将二级以下医院药房委托给企业经营、管理,旨在切断医药代表与医务人员之间的“利益链”,为患者吃药“减负”,引起广泛关注。岁末将至,“托管”究竟解决了什么问题?它真能给患者带来看病实惠吗?
2006年南京市“药房托管”扫尾之作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全市156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已有147家实行了“药房托管”,其余9家药房委托管理现正处于“进行时”,年底前将全部完成托管。据悉,如此大规模地推行“药房托管”,在全国医疗界罕见。
效果查验:患者吃药“减负”看得见、摸得着
核心亮点——大处方少了,滥用药少了,因病施治的多了
惠民,是南京市实行“药房托管”主要出发点之一。
12月20日,记者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访时,在门诊遇到了输完液后正在交费的村民尹淑全。记者看到她手中的单据:西药费178.40元,材料费0.7元,护理费0.6元,共179.90元,“药房托管”让利10%,实交150.6元。尹淑全乐呵呵地告诉记者,服务中心条件好,价格也不算贵,她和家人基本都到这里来看病。
在雨花台区中医院病房,因哮喘发作住院治疗的顾秀兰大妈告诉记者说,她是鼓楼区吉兆里居民,为帮儿子带小孩最近住在雨花台区,由于自己患糖尿病、老慢支等多种病,少不了经常跟医院打交道。过去逢病必到大医院,后来发现雨花台区中医院条件还不错,服务态度也还行,更主要的是价格便宜,“光是药费优惠10%,作为医院‘常客’,一年下来少说也能节省大几百块钱。”为此,她还“一拖二”,把老伴也带来看病。
“药房托管”后,医疗机构必须从药品收益中让利5%-10%给患者,这是一条“硬规定”。为了确保让利“看得见,摸得着”,相关部门又规定:患者交药费时,处方当场打折,即时受益。据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介绍,今年4月在全市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药房托管”以来,已实行的147家医疗机构,累计给患者让利1016.4万元。
直接让利惠民,“看不见”的效益同样惠民。由于没了“回扣”的驱动,医生开大处方、用高价药的“积极性”锐减,无形中降低了药品总费用。三季度相关指标分析显示,托管后的医疗机构“药占比”为56.4%,在检查费用大幅度降低的情况下,仍比去年同期下降0.8%;单处方平均值为58.01元,每门急诊人次平均药费为56.03元、每出院病人平均药费为755.77元,均比去年同期下降10%。此外,托管后的药房,公益性药品费用支出增加,惠及困难人群。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二级以下“药房托管”的医疗机构,今年用于惠民医疗补助、慈善门诊、“路倒”救助等公益性药费支出178.9万元。
让给患者的1000多万元是从哪里来的?陈天明解释,主要是从药品流通环节不合理的利益空间中“挤压”出来的,就是通过“行政干预”,将医药企业和医药代表原先用于向医务人员“促销”的那部分费用“挤”出来,让给患者。
具体做法:切断医药代表和医生间的“利益链”
核心亮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得到有效遏制
南京市纪委是“药房托管”主推部门之一,市纪委常委郑建宁是一位“老卫生”,直接参与了“药房托管”的谋划及实施。郑建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药房托管”的总体目标和效果可以用“防腐、增效、惠民”六个字来概括,其中“防腐”是首要考虑因素。
郑建宁解释说,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原因错综复杂,但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所起的坏作用不可忽视,主要表现在“回扣”促销药品方面,一些医生在“回扣”诱导下滥开“大处方”、滥用贵重药,直接加重了群众看病负担。“药房托管”就是在现行医疗卫生和医药购销体制下,切断医药代表和医务人员之间“利益链”的一种探索和尝试。
“药房托管”是如何切断医药代表和医务人员之间“利益链”的?郑建宁解析,医院药房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委托给“择优选拔”的企业独家经营后,医院管理层、药品采购人员、药剂科长、药事委员会成员等不再直接插手购药,“回扣”腐蚀他们的机会因此大为减少。托管规定中,有一条重要的“硬杠杠”:受托企业必须将药品收入的35%(上限为40%)交给医院,比托管前医院药品利润高5个左右百分点。这个比例既可保证受托企业获取必要的利润,又能使其没有“余钱”给医生做“回扣”,否则就得“割肉”。这样,医药代表与医生之间的“利益链”也被切断了。
对于“药房托管”的“防腐”效应,医院院长们的感受尤其深刻。雨花台区中医院是宁南地区“老大”,院长张婉如告诉记者,药房是从2005年12月份开始托管的。托管前,与医院打交道的医药公司有20多家,还有10多家医疗器械公司,每天来医院“跑业务”的医药代表“你方唱罢我登场”;还有来自方方面面的“招呼”,真是不胜其烦。后来不得不规定“接待日”,结果院长办公室门前常常人满为患,最多一天30多个医药代表在走廊上“摆长龙”。而“药房托管”后,情形大变,耳根清净多了,心情也舒畅多了。
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前身是乡镇卫生院,全年用药量也就120多万元,但也频受医药代表打扰。戴国强院长开心地告诉记者,“药房托管”后,一个医药代表也不来了,院领导再也不用疲于应付各种烦人的“来访”,而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上。托管18个月来,高价药没有了,大处方少了,病人多起来了,门诊量比过去翻了一番,医院效益、职工待遇都上去了,人际关系也变得和谐了,可谓“一举多赢”。
角色转变:医院从药品“采购员”变成质量“监督员”
核心亮点——盯着药品质量的“眼睛”比先前还要多
“药房托管”后,企业会不会为了经济效益而让一些质量没有保证的药品“鱼目混珠”进入医院药房?一批管理层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异口同声地表示:不会。
陈天明、郑建宁等介绍说,“药房托管”一开始,用药安全就被市纪委、监察局、卫生局列为“重中之重”。受托企业均具有较高资质及正规进货渠道。采购药品绝不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而必须按照医院药事委员会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采购,所购药品必须是GMP企业生产,同时还要接受医院药剂科原班人马对药品质量、用药安全和药品疗效的监督,药监部门对企业药品质量的监管也延伸到托管后的药房,盯着药品质量的“眼睛”比原来还要多。
9月底,市食药监管局、卫生局、监察局,联合对部分实行“药房托管”的二级医院进行抽查,结果显示,药品质量管理普遍得到加强,总体得分比托管前高多了。
焦点质疑:“药房托管”会不会产生新的腐败
记者:托管后的药房,如果销售高价药品对医院及受托企业都有好处,双方会不会为了一个“共同目标”而结成利益联盟,从而加重患者吃药负担?
南京市纪委常委郑建宁:人们有这方面的疑虑不奇怪,这也是“以药养医”机制的一大弊端,即贵重药品卖得越多,医院和企业获利越多。在“药房托管”中,相关主管部门已考虑到这个问题,并采取了应对措施,如控制医疗机构“药占比”就是较有力的一招,实施托管的医疗机构“药占比”均要比上年下降一个百分点,如果多卖贵重药,“药占比”就降不下来。此外,还明确要求医院平均处方值要比托管前低,相当于给医院增加了一个“紧箍咒”。
雨花台区药房托管协调办戴主任:为了确保不产生新的腐败,区监察、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专门成立了协调小组,进行监控。一是依照“同类药品找品牌、品牌药品找‘中标’、‘中标’药品找平价”的原则,按总品种10%左右的比例,确定了100种常用药品作为各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统一品种、规格、厂家和价格,要求医药公司必须满足供货,否则,可在各医院之间进行调剂。二是定期在网站上公示各医院41种常用药品零售价、指导价、市场价和现行价。三是对各医疗单位人均门诊费用、住院费用、“药占比”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对医生开药“异常现象”进行监控。区托管办还专门开发了一套软件监督系统,随时监控各个医院、每个医生当天用药情况。
热点追问:“药房托管”会推向三级医院吗?
“看病贵”的问题在大医院尤为突出,在“防腐、惠民”等方面已显示成效的“药房托管”,有没有可能推向三级大医院?
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明年可能会考虑在三级医院试点。这位负责人也坦言,由于三级医院用药品种多、数量大,目前“独家经营”的托管模式未必适合,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药房托管”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分开”,不能解决“以药养医”问题,要显著缓解“看病贵”,还有待于国家相关综合配套措施落实。
评论:好办法是探索出来的
“药房托管”作为现行医疗体制和医药购销体制下“医药分开”的一种探索和尝试,取得了“防腐、惠民”的可喜效果,对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起到了积极作用,值得充分肯定。南京市面对医疗热点难点问题,不观望、不等待,而是锐意探索,积极进取,这种精神尤其值得称道。
众所周知,医疗界存在着许多热点难点问题,如“红包”、回扣、“看病难,看病贵”、医患关系紧张等。解决这些热点难点问题往往没有现成的“处方”或“特效药”,需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缺少探索精神,习惯于吃“现成饭”,就会流于等待、观望、不作为,而这种现象并不少见,其结果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疑难杂症”迟迟不得缓解。近两年来,在缓解医疗热点难点问题上,南京市频频率先出招,除了“药房托管”外,同城检查结果互认、惠民医疗等,对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规范医疗行为、遏制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均发挥了较大作用,凸显了省会城市的示范作用,“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其精神可嘉、可敬、可学。
事实证明,缓解医疗热点难点问题,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好办法是勇于探路“探”出来的,而不是“看”或“等”出来的。希望更多的地方能跟南京市一样,积极“动脑子、想点子、使着子”,能做的事一定要先做起来,力所能及的事则要尽可能做好。唯其如此,“看病难、看病贵”等医疗热点难点问题才有望尽早缓解,在更大程度上得到缓解。(仲崇山 颜 芳 蒋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