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统计局了解到,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报,对获得2005年度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先进市县予以表彰奖励。
通报说,根据《海南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规定,海南省统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2005年度各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进行量化计分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海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综合得分高于全省综合平均分的市县予以表彰奖励。授予三亚市、海口市为2005年度海南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一等奖;授予文昌市、昌江县、澄迈县为2005年度海南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二等奖;授予东方市、儋州市、万宁市为2005年度海南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三等奖。
海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度省本级一般预算预备费中追加145万元,作为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党政一把手及领导班子集体奖励资金,给予获得一等奖的三亚市、海口市党政一把手个人各3万元和领导班子集体20万元奖励;给予获得二等奖的文昌市、昌江县、澄迈县党政一把手个人各2万元和领导班子集体15万元奖励;给予获得三等奖的东方市、儋州市、万宁市党政一把手个人各1万元和领导班子集体10万元奖励等。(程娇 王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