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截至2006年底,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农民工增至521.7万人,较上年度增加了15.1万人。全省劳务输出432万人,完成全年劳务输出计划任务的105.4%。在转移就业的人员中,向省外转移就业307.2万人,在省内转移就业176.7万人,境外就业的5372人,外省来陕西省就业的农民工约100万人。
据悉,在全省劳务输出的432万人中,有组织输出237.6万人,占全省劳务输出总数的55%,完成全年有组织输出计划任务的105.3%,与上年相比增加了9个百分点。
据统计,陕西省转移到外省务工的307.2万名农民工中,主要流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华北、东北、西北和西南等20多个省、市。其中:流向长江三角洲的91.2万人,占出省农民工总数的29.7%;流向珠江三角洲的102.4万人,占33.3%;流向华北地区的29.4万人,占9.6%。外出就业的农民工主要从事机械加工、制造、电子装配、服装、玩具、制鞋、塑料加工、采矿、保安、家政服务、建筑及餐饮服务行业。
去年,全省劳务输出创经济收入227亿元,较上年的211亿元增加16亿元,增长了7个百分点。人均年劳务收入4500元。2006年劳务收入与2000年劳务收入57亿元相比,6年间增长了170亿元。
到目前,陕西省已精心培育了一批劳务品牌。蓝田县被中国烹饪协会授予“陕西蓝田中国厨师之乡”,成为全国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县;“宝鸡技工”、“米脂家政”相继在工商部门注册,实现了劳务品牌历史性的跨越。(记者 李艳 通讯员 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