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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等十地海关联手打造区域“大通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2日   来源:海关总署

  闽、赣、浙、湘、鄂、黔、宁、粤东海关区域通关合作全面启动。1月11日,由厦门海关会同福州海关,联合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汕头海关、南昌海关、武汉海关、长沙海关、贵阳海关、银川海关共同签订了《“海西”区域通关改革联系配合办法》,将在上述区域全面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进一步畅通中西部地区企业的东部“出海口”,打造区域“大通关”。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是海关区域通关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实施这一模式前,企业要么选择在口岸海关办理所有通关手续,要么办理转关手续,物流速度受到很大制约。而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这一模式下,企业可以选择在当地的有关海关机构报关,办理交单审核、缴纳税费等通关手续,货物到达口岸后,企业就可直接提货,从而实现了跨关区通关货物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有效简化了通关手续,降低货物通关时间和物流成本。

  为了进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海关总署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海峡西岸区域通关改革试点……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拓展到江西、湖南、湖北、贵州、宁夏和粤东、浙西南等省(区)”。对此,厦门海关予以积极落实,于去年和福州海关、南昌海关先后启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新通关模式。率先享受到这一便利的企业之一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对此深有体会,该司李经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票出口货物通过新的通关模式,可以减少转关预录入等通关环节,并节省报关费、仓储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各种费用上千元。

  《“海西”区域通关改革联系配合办法》签定后,“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有望在闽、赣、浙、湘、鄂、黔、宁、粤东区域间全面推广。此举必将进一步畅通中、西部内陆“出海口”,使中、西部企业能够“借船出海”,真正享受到“港口就在家门口”的便利。另外,根据该办法,上述海关还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更好地推进区域通关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