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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十海关联手打造“海西”区域大通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5日   来源:海关总署

    2007年1月11日,福州、厦门海关和杭州、宁波、汕头、南昌、武汉、长沙、贵阳、银川海关(“2+8”海关)共同签订了《“海西”区域通关改革联系配合办法》,这标志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北接“长三角”、南接“珠三角”、辐射中西部的区域通关改革正式启动。

    据了解,“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是海关区域通关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这一模式,企业可自主选择属地任一海关申报,由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从而实现跨关区通关货物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有效简化了通关手续,降低了货物通关时间和物流成本。

    2006年6月,海关总署正式批准在海峡西岸经济区推行区域通关改革。2006年8月10日,福建省华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福州海关申报进口100吨甘油,厦门口岸顺利验放,“海西”区域通关改革正式启动。由于在通关时间、通关成本方面的优势,这种新的通关模式受到企业的欢迎,并获得飞速发展。以福州海关为例,2006年8月份以来,该关先后与厦门、湛江、黄浦、南宁、广州等海关开展了跨关区区域通关合作,受理“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进出口报关单74票,货值达3657万美元。

    福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建大陆海岸线长达3324公里,有着众多的优良深水港湾。此次十海关共同签订《“海西”区域通关改革联系配合办法》,推动“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在闽、赣、浙、湘、鄂、黔、宁、粤东区域间全面推广,一方面顺应了海峡西岸“大港口”战略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充分发挥福建优良港口资源作用,使之成为中西部地区企业的东部“出海口”;另一方面中西部企业能够“借港出海”,真正享受到“港口就在家门口”的便利,从而推动中西部外向型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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