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国土资源部门了解到,该省17个市中的15个市已建立了地质环境监测站,监测机构已基本覆盖全省。2007年,全省86个属于自然因素引发的重点地质灾害点将全部完成避让搬迁或工程治理。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安徽省2005年11月出台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方案。方案的目标任务是,对列入2003年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129个重点督察危险点中属于自然因素引发应由政府负责治理的86个点,涉及2985户、10655人,分3年实施避让搬迁或工程治理,省里给予经费补助,不足部分由群众自筹。省里补助的搬迁经费,由安徽省财政从专项收入中分3年(2005—2007年)安排7500万元,比照安徽省行蓄洪区移民建房补助标准,户均补助搬迁经费1.7万元,其中建房补助1.6万元,公共设施建设补助1000元。对重点危险点上确实需要成建制搬迁的中小学校,由安徽省教育厅纳入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避让搬迁安置点的交通、电力、饮水、通讯、广电、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安徽省交通、电力、水利、建设、卫生、广电、通信、扶贫、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帮助解决。
据悉,截至2006年11月底,安徽省已完成33个危险点、1036户、3428人的搬迁,占总数的39.3%。安徽省国土资源部门介绍,2007年底是任务完成的最后期限,因而今年将是搬迁力度最大、群众受益最多的一年。 (记者文晶、通讯员瞿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