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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今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8日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今年,湖南不仅要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而且在城市将全面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在今天召开的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上,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周强指出,“十一五”期间,民政工作要继续把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作为关乎国计民生、关系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民政部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会长李本公,省领导庞道沐、杨泰波、李贻衡、黄明开出席了会议。

每年救济资助600余万人

    “对于城市低保,我省已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每年保障人数稳定在135万人左右,月人均补差达75元,最近几月个别地区甚至达到了85元。”省民政厅厅长余长明介绍。

    在农村,湖南省从2003年起,对110多万特困群众实施生活救助,月人均救助达10.2元。目前,全省已有86个县(市、区)建立起了农村低保制度,月人均补差26元,救助67.9万人。今年,农村低保制度将在全省全面推开。

    此外,在农村,自推行大病医疗救助以来,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形式,惠及困难群众100多万人。今年,将重点在城市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力争到2010年,全省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每年有600多万人次得到了民政部门的救济和资助,民政部2006年安排我省民政资金24.4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两倍。

建好40所流浪儿童救助中心

    “要让身体不适、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老人,都能进敬老院集中供养,保障好他们的生活权益。”周强在会上着重强调,从今年起,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供养五保户,确保集中供养人员年人均达到1500元,分散供养人员年人均达到1000元,使全省五保集中供养率逐步提高到25%%以上。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重点抓好1000所乡镇敬老院、100所光荣院、100所福利院(福利中心)、40所救助管理站(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50所殡仪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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