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究竟有多少权力?136项。
1月22日,郑州市政府在其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了这份“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的监督。
这份“清单”不仅列出了郑州市政府的权力,还罗列了县(市)、区政府和4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全市清理界定各类行政权力4275项。
其中郑州市政府有136项具体行政行为,县级政府有143项,区级政府有140项。
与其他省、市相比,郑州市此次梳理执法依据的范围不仅包括政府各部门,还包括市、县(市)、区政府,使梳理更全面。
总体来说,郑州市有执法主体114个,包括法定行政机关46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6个、受委托的执法组织42个,具体行政行为共计3856项,其中行政许可254项,行政处罚3089项,行政确认17项,行政征收71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强制144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273项。
据悉,2005年9月,郑州市政府法制局汇编形成了180万字的《郑州市行政机关执法职责综览》,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在不断变化,所以郑州市将4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具体行政行为重新进行了梳理。
“今后政府部门的权力更加透明。”律师王燕召说,他认为,公布“权力清单”,彰显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心,有利于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今后如果有人来罚款,我得先查查再说。”开饭店的翟先生说。据了解,“权力清单”实质上是对政府事务的公开,通过厘清权力种类,公众可以了解权力的使用范围、运作模式等。对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有怀疑,上网查查就知道该行为是合法还是非法。(记者何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