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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02日   来源:粮食局网站

    根据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部署,结合粮食工作实际,现对2007年国家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国家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要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继续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紧密结合粮食流通工作改革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粮食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粮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贯彻中央关于做好粮食工作和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方针政策,在加强调控、保证供应、稳定价格、依法行政、服务“三农”、完善体制、创新机制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要教育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粮食市场供求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

    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求真务实,勤俭节约。1、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2、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3、严肃处理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的行为;4、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5、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6、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粮食系统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开展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忠诚,立场坚定,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抵制错误言论和倾向。做到讲政治、讲正气,严守党的秘密,不信谣,不传谣。严肃查处对党的决议和政策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加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不断增强廉洁意识。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和严格要求。决不允许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决不允许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3、在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中,要教育引导粮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正确对待进退留转。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和驻京办事机构专项清理工作。完善制度,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三)严肃党的纪律,保持查处案件工作力度

    1、要重点查办粮食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2、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虚假招标投标案件,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3、严肃查办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4、在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购销活动中弄虚作假套取费用补贴、侵吞国家粮款、私自倒卖库存粮食非法牟利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认真剖析粮食系统违规违纪案件的新特点,完善规章制度,改进实际工作。进一步加强纪检信访举报、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保障党员权利。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宽严相济,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各项工作,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制度。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督促落实防范制度,不断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纠正和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在粮食收购工作中,加强对粮食收购企业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规定及时启动最低价收购执行预案,广泛宣传最低价收购政策,公布最低价收购粮食的委托收购库点。督促企业积极挂牌收购,并做到政策、价格、等级、标准“四公开”,及时向农民结算售粮款,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坚决查处不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拒收限收、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在粮食销售工作中,切实做好对军供粮、退耕还林供粮、水库移民供粮、救灾供粮等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粮食质量的监管力度,严防有毒有害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克扣数量、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规范粮食市场秩序,查处不按规定及时出库或擅自动用国家临时存储粮等违规行为,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

    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中,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监督检查,对改制中未落实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安置措施的,及时予以纠正。做好职工群众信访举报接待工作,坚持领导接待群众制度,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继续深入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构建农村“放心粮油”营销网络,提供订单服务、信息服务、农技服务、购销服务、兑换服务,贴近群众,方便农民。办好“行风热线”,倾听群众意见,解决农民在粮食生产和流通中最关心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宣传基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典型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搞好行风评议和政风建设。

    (五)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抓好各项改革。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监督,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继续清理“小金库”,严格公共资金、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督。

    (六)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完善储备粮轮换、临时存储粮食销售、代储库资格审批、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国家粮食检验机构推荐等工作的公开制度。

    加强国有粮食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效能监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库存安全。加强效能监察,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保证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

    要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领导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讲话中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要求,对照检查找差距,认真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从粮食主管部门做起,粮食系统领导干部要做表率,以身作则,切实改进作风,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聚精会神、心无旁骛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解决粮食系统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要牢记“两个务必”,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大力倡导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党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党委要协助党组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定期分析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研究改进作风的对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和部署。各级粮食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委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要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督促和落实。坚持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紧紧围绕贯彻中央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粮食系统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粮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既要秉公执纪,又要关心爱护党员干部,支持和保护他们改革创新实践的积极性。纪检监察干部要清正廉洁,敢于碰硬,刚直不阿,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真抓实干、严格自律的模范。要认真研究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创新。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履行职责,重视加强纪律检查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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