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从天津市水利局获悉,日前,天津市政府正式批准了《天津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06—2008)。按照方案规划,到2008年天津市将建成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节水型社会试点,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的同时,探索和总结试点建设经验,为全国其他省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示范参考。
2005年,天津市被水利部定为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同时还被国家建设部和发改委命名为“节水型城市”。为确保2008年按时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并通过节水型城市复查,本市制定了《天津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到试点期末,初步建立节水型社会良性运行机制框架,初步形成现代化水管理体系框架,水安全保障程度明显增强。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安全达标人口比例达到70%以上,正常来水年份缺水率控制在10%以下,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深层地下水超采现象得到缓解,有效控制地面沉降,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重点水生态系统基本需水得到一定程度保障;四是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
万元GDP用水量降至71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24立方米,全市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到15%以上,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考核率达到100%,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降至13%以下,城区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农田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达到62%,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以上。
《实施方案》本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确定从水管理体制改革、法律法规、水权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经济调控制度、公众参与、各业微观节水、水管理能力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9个体系的建设着手,统筹规划和科学配置多种水资源,逐步建立节水自主运行机制,通过典型示范,探索试点经验,为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奠定基础。 (记者 李玉峰 通讯员 刘丽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