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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社会救助将从“补缺”向“适度普惠”转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08日   来源:新华日报

    2月7日,江苏省民政厅厅长赵顺盘表示,今年,江苏省民政将相继出台几大领跑全国的创新举措,使社会救助逐渐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最终做到兼顾各方利益。

    创新一:2007年率先全面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目前全国各地低保标准普遍采用人为确定法,标准调整周期也较随意,并未体现低保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关联。我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国际先进做法,决定将低保标准和人均实际收入挂钩,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从2007年开始,城乡居民低保标准随当地群众生活水平提高而同步提升。

    举措:城市以省辖市为单位,农村以县(市)为单位,各地按当地上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收入的20%-25%确定低保标准。同时,城市低保增幅应不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农村低保增幅应不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

    创新二:今年7月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填补国内空白

    在现行的低保救助体制下,低保对象同时享受教育、医疗等优惠政策。而部分处于救助边缘的人群,困难重于低保对象。这样的家庭一旦发生意外,便很“脆弱”。此次,我省决定今年7月确保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这项制度目前在国内还是空白。临时救助制度的建立,体现了社会公平,强化了政府责任。

    举措:原则上按照低保标准线的150%-200%范围,来界定低保边缘人群。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从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款中统筹一部分。

    创新三:城市和农村,不同程度推进医疗救助体系

    基础性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将被有机结合。

    举措:今年,在农村,困难群体全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在城市,试点建立覆盖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同时发展收费低廉的“爱心医院”、“慈善医院”、“慈善门诊”。对基本医疗制度保障仍无法解决的低保对象和患大病的群众,实施独立的大病救助。

    创新四:设立社会救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社会救助涉及多领域,多部门,乃至全社会,协调不到位,容易政出多门、重复救助或者救助疏漏。因此,当前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由民政切入的救助协调部门。

    举措:省政府日前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教育、司法、建设、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并要求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制定和协调相关救助政策,确保救助政策的统一性,保证救助公平、公正,不断提高救助的综合效应。(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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