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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细化校园安全制度 学校须建立安全应急预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09日   来源:浙江日报

    今后,浙江省每个学校都要建立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2月8日浙江省教育厅出台了《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管理办法》等6个安全工作制度,把中小学幼儿园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一一列出来,作出详细的防范规定。据了解,制订这么具体、详细的校园安全制度在全国尚属首次。

    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局和各类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定期检查,并且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档案,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每个学校还要结合各自的特点,每年开展1次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训练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演练,以提高师生应急自救能力。

    为确保学生接送车行车安全,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浙江省教育厅提出,在确保完成规定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可以错开学生上学放学时间,由校车分批接送,以减轻学生接送车的运载压力。(记者 张冬素 实习生 朱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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