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交通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动员布置、全面启动
交通部于2007年1月17日召开了交通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交通部部属一级单位、部管社团及海事、救捞、长航、船检系统二级单位的主管领导和财务、资产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交通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成员。会议由交通部财务司徐文兴副司长主持。交通部财务司许如清司长宣读了交通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交通部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对交通部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交通部冯正霖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对交通部部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动员。
冯副部长指出,做好资产清查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节约型行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和完善交通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防治腐败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冯副部长要求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加强领导,严明纪律,明确清查范围,保证不重不漏;把握主要内容,确保清查质量;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清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过资产清查,做到“三清”(即户数清、编制清、人员状况清),“三实”(即资产数量实、资产价值实、管理使用单位实),“四相符”(即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三规范”(即资产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规范)。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交通部将清查范围在财政部确定的资产清查范围的基础上有所扩大,将其扩大到了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部管所有社团,以及部属单位、部管社团所有对外投资兴办的企业,其目的是为了建立完整的交通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数据库,并将其与预算编制相衔接,以利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二、健全机构、明确分工
为推动资产清查工作的深入进行,交通部成立了以冯正霖副部长为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交通部办公厅、财务司、人劳司、水运司、科教司、离退休干部局、审计办、驻部纪检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交通部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设在财务司,由许如清司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司局的主管处室领导作为办公室成员。交通部要求所属各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由单位领导和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要求各单位要落实内部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分工,落实到人。在开展资产清查过程中,要求各部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应当切实负起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目前,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部海事局、交通部规划研究院、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交通部公路研究所、交通部水运研究所、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等单位已成立了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启动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加强培训、打牢基础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部、交通部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交通部转发了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印发了《冯正霖副部长在交通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交通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及编制说明的通知》等。
交通部于1月30日在交通管理干部学院举办了资产清查培训班,对交通部部属单位的有关财务、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了资产清查报表编制及软件操作培训。交通部部属单位和部管社团的资产、财务管理人员6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各单位相关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资产清查工作的认识,掌握了资产清查的工作要求、清查步骤和报表编制方法,为交通部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广泛宣传、营造环境
为使交通部部属单位快速、方便地了解和掌握有关资产清查信息资料,交通部利用媒体、网络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报道了交通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交通部资产清查办公室已将有关资产清查文件、培训资料以及有关工作动态及时在交通部网站和交通财会网上公布,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