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部署,信息产业部及时成立了部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小组,并于2月6日印发了《信息产业部关于做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实施方案》(信办[2007]6号),对清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根据实施方案的安排,这次清理的范围是部及部机关各司局、各通信管理局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以及部直属单位、由部管理的学会协会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至7月中旬结束,分学习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审核公示、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在学习动员部署阶段,部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国纠办发[2007]1号,下称《方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在自查自纠阶段,部要求各单位按照《方案》中提出的审核原则,对本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自查,摸清底数,列出具体项目,分别提出保留、合并、转让或撤销的意见,对确需保留的要说明具体理由,并提供相关文件依据。
在审核公示阶段,部对各单位上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特别是拟保留的项目,进行甄别分析和审核,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做好协调工作。
在建章立制阶段,部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或完善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和规范的规章制度,并报部工作小组。
为指导各单位做好清理工作,部还印发了《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若干审核甄别原则》,以及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统计表等材料。
为切实做好清理工作,部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明确:在清理期间,一律暂停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除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项目外,目前正在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立即停止,进行清理整顿,对已收取费用的要立即如数退还。部机关各司局一律不得自行举办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凡是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个人以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一律撤销。对在清理期间继续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一律视为顶风违纪,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部工作小组将对部分单位的清理工作进行抽查和重点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