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30日,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出席在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的由八部门参加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报了卫生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工作。
陈啸宏指出,近几年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问题危害严重,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关注,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工商总局、卫生部等部门总结原《医疗广告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医疗广告管理中的经验和不足,针对当前违法医疗广告仍较为严重的问题,联合修订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格限制医疗广告内容,加大了处罚力度。
陈啸宏通报了卫生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强宣传、学习的基础上,加大了对违法医疗广告的监测和案件查办力度,如:西安北大医院、太原癫痫病医院等因违法情节严重分别被处以停业整顿和吊销“中医科”诊疗科目的处罚,部分地区监测数据显示,近期医疗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有了明显下降。陈部长还指出,违法医疗广告反弹压力依然存在,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的医疗机构异地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基层,特别是农村医疗机构,利用区域小广播、小电视、小报纸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增加了监测和查处的难度。卫生行政部门将积极履行职责,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作好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