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春节期间,为保证北京市民渡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黄金周,全市工商系统广大干部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节日市场的监管力度,节日期间首都市场繁荣,秩序良好,消费环境安全放心。
一、消费者投诉数量比上年减少一成,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餐饮服务成为投诉热点。
2007年春节期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6315”两条热线共受理消费者咨询2215件,比2006年同期减少11.18%;受理投诉89件,同比减少10%;同时,群众举报数量增加了近五成,两条热线共受理群众举报101件,同比增加了48.5%。另市消协节日期间共受理网上投诉10件。
从商品服务分类上看,2007年春节期间消费者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和餐饮服务,投诉量分别为40件、11件、9件,有关这三类问题的投诉占到总投诉数量的67%以上;从涉及问题的分类上看,消费纠纷产生的焦点集中在质量问题、拒绝退换修等售后服务问题以及合同问题,投诉量分别为37件、23件、13件,占到总投诉数量的82%。
消费者举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无照经营、掺杂使假、虚假宣传等问题,涉及这三类问题的举报共66件,占到举报总数量的65%。市消协受理网上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个别景点抬高门票价格。消费者反映潭柘寺平时门票35元,但年三十晚至初一晨时却将门票抬高至168元。虽然售票方称该价格包含了几炷香和一袋速冻饺子,但不事先明示擅自抬高门票价格,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春节期间一些公园、庙会周边停车收费擅自涨价。如龙潭湖、朝阳公园庙会附近停车场管理人员擅自抬高停车费,白云观附近停车收费不论时间,一律10元。一些烟花爆竹销售点不开发票,消费者无法取得购物凭证,还有的销售点乱涨价。谢绝自带酒水的投诉仅有一件。自市消协和市饮食行业协会发布关于“不提倡餐饮企业设置谢绝自带酒水”的联合公告以来,春节期间,绝大部分餐饮企业都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只有一件关于谢绝自带酒水的投诉。
二、对重点监控行业的投诉量大幅下降,市民对节日消费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为营造和谐的春节消费环境,确保消费者渡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工商系统前移监管关口,节前采取多种措施减少春节期间消费争议的发生。如,加大对重点旅游景区的监管力度,对其管理人员进行法规宣传与培训;利用行政提示、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手段,增强大中型商场超市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消费预警与提示,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庙会购物、打折返券销售以及群体投诉继续保持零记录。
根据春节消费的特点,节日期间全市工商系统重点加强了对庙会、各种展会、集贸市场的检查。春节期间全市登记的庙会及商品展销会共有15家,涉及城八区及昌平等9个区县,共登记摊位2946个,其中经营食品的摊位826个,15家庙会、展会日均客流量65.5万人次。全市工商系统在各大庙会配备了足够的执法力量,并加强了对食品的快速检测,全市23辆检测车开进各主要庙会进行现场检测,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并在庙会上设立投诉站,专门安排工商人员值班,保证投诉渠道的畅通,市民在庙会上遇到问题,可以现场受理并得到现场解决。
为保证春节期间我市食品市场的安全、稳定,使百姓放心过节,全市食品快速检测车在春节期间共抽检鲜肉、熟肉制品、食盐、食用油、酱油、食醋、食用油、调味品、水发产品、米面制品、奶粉、蜂蜜、蔬菜和果脯等14类1135个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2个,合格率为98.94%。
节日期间12315和96315两条热线均未接到对各大庙会购物的相关投诉。
二是食品安全方面未发现重大违法现象,春节食品市场安全放心。
春节期间,受理有关食品的投诉举报45件,比2006年同期增加2件,其中,受理涉及食品安全的举报39件,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销售变质、过期、假冒、三无食品等。至目前已反馈32件。
三是餐饮服务投诉大幅下降,消费者“年夜饭”消费舒心、放心。
2006年春节,因海鲜缺斤短两、饭菜中含有异物、年夜饭质次价高等问题引发的餐饮服务投诉达15件,居服务类投诉量榜首。据此,市消协在2007年春节前夕发布消费警示,揭密年夜饭侵权陷阱,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2007年春节期间两条热线受理餐饮服务投诉9件,未接到有关年夜饭的投诉。
四是商业促销行为日趋规范,涉及虚假宣传的举报量呈下降趋势。
春节期间,两条热线受理商业促销行为涉嫌虚假宣传的举报6件,比2006年同期减少1件,主要问题有:一是商品实际售价与宣传不符,此类问题多发生在超市海报促销过程中,如海报标价鲈鱼每斤8.8元,实际售价10.8元。二是促销规则引人误解,如报纸广告标称“无绳电话5折销售”,实际购买冰箱者才享有此优惠。
三、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安全、有序,烟花爆竹类商品实现“零投诉、零举报”。
2007年春节是烟花爆竹禁改限的第二年,截止2月17日(腊月三十),全市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2227户,办理销售烟花爆竹营业执照的2156户,春节期间,在实施市烟花办联合检查方针的基础上,市工商局要求各区县分局网格责任人加强对销售网点的巡查频率,坚持一日两巡的检查制度,重点查处销售违规品种的违法行为。
春节期间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1386人次,车辆3513台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2033户次。立案查处41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行政提示书》19份,罚款3万元,取缔并建议安监部门吊销《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2户,查获、收缴各类闪光雷、礼花弹、白鞭炮、双响炮、组合花等不符合规格的烟花爆竹146.6163万头,移送公安机关1人。春节期间“12315”“96315”两条热线共接待有关烟花爆竹售价、发票出具等问题的咨询9件,比2006年同期减少2件。
四、全市工商系统加大了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市场监控,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2006年12月开始,根据北京市政府、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部署,北京市工商局加强了对首都市场的检查力度。一是开展以食品为重点的节日商品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尤其是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鲜肉、蔬菜、调味品、水产品、食用油等作为监管重点,加大了抽检的密度。二是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的监控力度,特别是加强了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集期市场的监管。强化对节日展会、庙会以及农村节日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两节”期间的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庙会及农村集市的上市商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质量,严防过期霉变食品和“三无”商品及不合格商品流入农村市场。三是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以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庙会和旅游景点为重点,加强了对酒类、饮料、包装食品中假冒商标和侵权商品的检查,严厉查处商标侵权的违法案件。节前的各项市场整治活动,有效地净化了首都市场环境。
春节期间,全市工商系统按照“两节”整治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查和监控力度。春节期间,全市工商系统投入50%的执法力量,共出动10373人次(不含烟花爆竹专项执法人员);检查市场主体和经营场所35578户次;共查处无照经营169户。
在春节长假期间,为了确保节日执法人员尽职尽责,市工商局还加强了系统内部纪律作风督察的力度,节日期间共组成5个督察组,对19个区县分局、6个直属分局、39个基层单位领导带班、值班人员按时到岗、执行禁酒令、车辆管理以及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督察。
五、节日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良好,无食物中毒事故报告。
春节期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的部署和要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尽职尽责,加大了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监控力度,节日期间无一起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和食物中毒事件,确保了广大市民的饮食消费安全,主要采取了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了对食品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重点对21家大型农副产品市场、57家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物流配送中心、春节庙会、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地区、餐饮企业、农村集市和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区的监控,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企业自律。春节期间全市首次实施了《庙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和《民俗旅游区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庙会等相关场所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和管理水平较往年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办各成员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16182人次,执法车辆4177车次,检查餐饮企业2994家,商场、超市75家,民俗村11个,检查庙会食品摊位7557户次,查处无照游商贩卖食品2025起,纠正违法行为470起,立案查处606起,罚款13770元。
二是加强了对重点食品的监测。对猪肉、元宵、糕点、酒、食盐、调味品、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重点食品制定统一监测计划,实施严格的抽检。
节日期间,各执法部门共抽取食品样本1299个,总体合格率为98.3%,其中大米、食用油、鲜肉、肉制品、糕点、食用油、面制品等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种类抽样合格率为100%,豆制品的抽样合格率相对较低,为94.44%。
三是加强了对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管。重点强化对年夜饭、现场加工小吃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经营行为,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全市卫生部门共检查各类经营“年夜饭”、提供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3155户次,对93家违法餐饮单位进行了处罚。其中仅除夕夜全市就出动卫生监督员千余人,组成了235个检查小组。
四是节前加强了对非法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2006年12月以来市食品办组织工商、公安、动检、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以规范鲜肉市场交易秩序、打击鲜肉非法场外交易为主要内容的“零点行动”,取缔鲜肉非法场外交易32起,没收非法肉品52625公斤,没收违法所得4.97万元,罚款28.96万元,查扣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12辆。向公安部门移送15人,其中4人被刑事拘留。“零点行动”严厉打击了鲜肉非法场外交易行为,使正规屠宰厂的屠宰量和批发市场的交易量大大提高,净化了首都鲜肉市场,保障了节日市民的消费安全。
五是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保持工商部门12315、卫生部门12320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工商部门23辆检测车全部上路,执法人员全员在岗。各主要部门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准备。
2007年是《北京市庙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后的第一个春节,全市各庙会主办单位能够严格按照《规定》中的要求执行,庙会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和管理水平较往年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一是食品加工的原辅材料索证较为齐全;二是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人员健康证较齐全;三是庙会主办单位责任意识较强,管理较为规范,为摊商统一配发了制服、帽子、口罩、防尘箱、防尘罩等,防止食品污染;四是卫生、工商等部门加强检查,每日对庙会食品进行快速检测。
截至目前,市食品安全办未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