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湖北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的目标为80万人。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07年2月下旬联合发文,要求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两办”要求,要把培训质量放在首位,逐步实现培训转移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由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拓展。要建立稳定的培训基地,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强化权益维护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要加大对“两后生”(初中、高中落榜生)的培训,加大与“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协作力度,逐步建立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的沟通合作机制。要结合我省实际,有针对性地培训一批适合本地企业需求的农村劳动力。
要坚决查处利用虚假名单和用工信息,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除追缴项目资金,取消转移培训基地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与培训基地招标,对相关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各级政府要将转移培训经费纳入预算,进一步增加投入。要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民间组织参与培训,逐步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制。
全面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管理制度,落实优秀农民工落户制度,健全社区管理服务制度,加强为农民工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