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日,湖北省政府召开“五个专项治理工程”动员会,研究部署“十一五”期间全省小水泥、小火电、小造纸、城市污水和“四湖”流域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
湖北省长罗清泉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坚卫讲话,副省长刘友凡、阮成发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小造纸、小水泥、小火电、城市污水是几个污染“大户”,治理好它们,就控制了污染源头,将大大改善湖北水环境、大气环境和人居环境,并在治理过程中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
在小造纸行业,湖北将限期取缔不符合国家政策的落后生产设施,依法关闭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实现造纸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对小水泥的整治中,将关停质量或环保未达标的立窑生产企业,鼓励以等量淘汰立窑生产能力的方式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按时间表关停小火电,鼓励通过兼并、重组或收购小火电机组并将其关停的方式,建设大型电源项目;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十一五”期间,县以上城市(含县城)必须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并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四湖”流域是全国重要粮棉油水产基地,由于水系复杂、河网纵横,至今仍然存在着防洪、排涝能力不足,血吸虫病严重等突出问题,未来几年,我省将投入数亿元资金,完成西干渠水利血防治理、洪湖围堤加固、总干渠疏挖、下内荆河疏挖等大型工程的建设,全面改善该流域的水环境。
五项治理工作目标
小纸厂:
(1)有化学制浆生产设施且单条生产线生产规模小于1.7万吨/年的,一律取缔。
(2)有草浆生产装置且单条生产线生产规模小于3.4万吨/年的,一律在2007年底前取缔。
(3)向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的,一律在2007年6月底前实施关闭。
(4)以废纸为原料、生产规模小于2万吨/年、到2008年10月底前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在2008年底前实施关闭。
小水泥:
2010年底以前,关停20万吨/年规模以下质量或环保治理未达标的水泥立窑生产企业;鼓励以等量淘汰立窑生产能力的方式建设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力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比重到2010年提高到80%以上;力争水泥生产企业减少到150家左右(减少30%);五年内水泥产品单位综合能耗下降20%;石灰石资源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
小火电:
“十一五”期间,全省关停33台小火电机组共130.2万千瓦。其中:武汉市关停14台机组共53.8万千瓦,黄石市关停5台机组共23.6万千瓦,荆州市关停7台机组共16.9万千瓦,随州市关停2台机组共5.5万千瓦,恩施州关停1台机组共0.4万千瓦,十堰市关停2台机组共10万千瓦,荆门市关停2台机组共20万千瓦。
城市污水:
“十一五”期间,县以上城市(含县城)必须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2007年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2%,2008年不低于60%,2009年不低于65%,2010年不低于70%。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汉江流域的县城2008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其他县城要确保在2010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
“四湖”流域:
(1)防洪工程建设,重点实施洪湖围堤加固工程,对沿堤涵闸进行整险加固和改建。
(2)排涝工程建设,重点对总干渠、东干渠、西干渠等主要排水渠道进行疏挖清淤。
(3)水污染防治,重点建设流域内城镇水污染处理设施,对区内污染企业实施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4)水利血防工程建设,在流域内血吸虫病滋生严重地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采取清淤护坡、抬洲降滩、修建阻螺沉螺设施等血防措施。
[短评]环保指标必须碰硬
五个专项治理项目,个个都很棘手,涉及到关停并转、涉及到人员分流、涉及到地方税收,但,每一项都不得不做。
用省长罗清泉的话说,环保指标是约束性的,是必须完成的,因为它是群众利益之所在。
当一片片天空黯然失色,当一渠渠清水成为浊流,我们意识到,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构建和谐社会,不光要提高群众收入,还要让群众喝干净水、呼吸新鲜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
小造纸、小水泥、小火电是典型的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产业,既是必须淘汰的落后生产力,又是人居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城市污水设施建设滞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也是影响百姓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这些工作,越往后拖,压力越大。所以,关停小火电、小水泥、小造纸,治理城市污染,是对百姓负责,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责。
治理一旦推开,势必带来阵痛。可长痛不如短痛。当规模替代零散、先进取代落后,当经济结构借此完成优化升级,在我们面前展开的,将是一方发展的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