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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拟在各级各类学校选派25名教师赴美教汉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2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3月1日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选拔25名志愿者,赴美开展为期1年的汉语教学。志愿者在美期间每人每月1000美元的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申请人应具备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为小学、中学、大专院校以及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以上水平,或托福、雅思考试成绩优秀;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等条件。综合大学教育系及师范学院毕业生、有汽车驾驶执照、文体特长者优先考虑。申请者可于即日起至3月15日向有关部门申请。

  服务年限为1年,如美方挽留且原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派出单位应为汉语教师志愿者保留国内相关待遇,其在外服务期间的国内工龄连续计算,工资以外的其他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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