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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部分精神疾病患者将可在社区进行职业康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今后北京市部分精神疾病患者将可在社区进行职业康复,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贴。日前,北京市卫生局负责人透露,2007年本市100个街道、社区将设立职业康复站,以满足部分智障人士、精神疾病患者以及肢体残疾人的职业康复需求。

    北京市残联负责人说,2007年市残联与市卫生局正着手准备在100个社区、街道设立职业康复站,通过一些合适的职业劳动,帮助精神疾病患者康复,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据了解,北京市正逐步建立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精神卫生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的精神疾病康复体系。北京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进一步加快本市卫生事业发展,市财政将不断加大投入,在2008年前使社区的公共卫生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万人25万元,这也意味着占公共卫生经费7%的精神卫生经费,将从过去的人均不足0.2元提高到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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