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云南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努力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重点抓好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业环保和循环链接项目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去年,云南省将“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从12%调整为17%,与6个行业节能主管部门、16个州市及11户企业(集团)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将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各行业和重点企业。此外,云南省组织开展的循环经济战略研究,其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等研究成果,已在云南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得到体现。
为把循环经济工作推向深入,云南省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初步形成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合力。省经委在工业领域认真抓好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降耗等循环经济工作,制定了加快工业企业节约能源行动计划,编制了云南省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制定了100项能耗限额指标。省环保局授予29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称号,完成了14家污染严重企业清洁生产强制审核验收;组织完成了开远工业、洱源农业、丘北普者黑旅游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规划编制。省建设厅制定了《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20条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推进了城市建设禁止实心砖工作。省农业厅将建设农村沼气、发展生态农业、进行无公害生产和开展农村秸秆化试验作为农业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广了“猪—沼—梨”、“猪—沼—蔬菜”等为主的能源生态建设模式。
全省各地在编制“十一五”规划中,都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认真加以落实。
今年,云南省将在去年的基础上,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分别下降3.8%、5.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4%;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3%。(田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