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在济宁召开的山东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已有108个市县的总规编制基本完成,由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8个城市已有7个通过建设部大纲审查,由省、市政府审批总体规划的100个市县,已审批完成80%。到2010年,将实现全省城乡规划全覆盖。
目前,各地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加快了城市专业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普遍开展了城市综合交通、绿地系统、燃气、热力、环卫以及商业网点等专业规划的编制或修订,全省设区城市控规覆盖率达90%以上。同时,各地还超前编制了一大批重点片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了重点项目建设和整治改造规划。
对控制性详规,会议特别提出要注重解决民生问题。今后,各地在编制居住区控制性详规、审批修建性详规时,将对商业网点、公交站点、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医疗、绿地、停车场等以及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用房予以定量、定位,并加强批后监管,开展综合验收,确保这些设施落实到位。同时,还特别强调“高压线”原则,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中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后退红线等强制性指标的调整,一般不得受理。
为确保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和详规不随意变通,省里将制定《山东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点对日照采光要求、相邻关系、建筑后退、设施配建标准等热点难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规划管理提供相对统一的标准和尺度。(记者 吕光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