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要闻>> 地方政务
 
宁夏银川市环保部门清缴企业拖欠排污费15万余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2日   来源:宁夏日报

    截至3月中旬,银川市环境监察部门共清缴企业拖欠排污费15万余元。其中银川市八一供热站、临安供热公司、水晶缘酒店、龙盘家私城等7家拒绝申报排污量的单位受到处罚,领排污申报拒报罚款共计7000余元。

    银川市环境容量到底是多少,环保部门主要依据企业申报的排污量来核算。自去年以来,银川市为了摸清环境容量家底,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严格规范和督促排污单位按时、准确、全面申报污染物排放情况。通知全市近400家排污单位在每年的3月5日前,向环境监察机构如实申报正常生产和作业情况下的排污情况。环境监察机构将根据排污者申报登记情况,征收排污费。规定对拒报、谎报、漏报排污量的排污单位,环境监察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以500元为基准进行1至3倍的处罚。自去年以来,环境监察部门对拖欠排污费部分排污单位进行专项催缴,依据不同的缴费情况分别下达了排污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和追缴通知书,对拒绝申报排污量的单位进行了处罚。(王海英 崔万杰)

 
 
 相关链接
· 江苏05年征收排污费总额逾11亿元 较04年增加30%
· 政协委员建言:纯粹按产量征收排污费不尽科学
· 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