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交通部海事局纪委办有关人员来到江苏扬州新坝某码头,为署实名举报海事系统政风案件的刘海义(化名)送去奖金5000元。据了解,这是《交通部海事局关于署实名举报政风案件奖励办法(暂行)》自1月23日实施以来,交通部海事局首次在查实案件后给予举报人奖励。
刘海义对记者说:“以前也向有关部门举报过类似的问题,但往往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真没想到,这次交通部海事局不仅处罚了以权谋私的违纪人员,还专门送来奖金。今后如再遇到不良现象,我还会继续向上面反映,真心做海事的义务监督员。”
2006年12月26日,刘海义向交通部海事局纪委办公室举报,江苏海事局下属某局办事处执法人员以威胁手段收受船方好处。刘海义留下姓名、电话,并表示愿意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部海事局立即将案情线索通知江苏海事局纪委,要求该单位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江苏海事局高度重视,在举报者刘海义的大力配合下,调查组查清了执法人员王某和高某受贿的事实。经过审理,江苏海事局给予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辞退处理,给予高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待岗18个月的处理,两人均被吊销海事行政执法证。江苏海事局党委书记邵士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局将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并以此案例为反面教材在江苏海事系统开展警示教育。
交通部海事局纪委办有关人士说,鼓励举报的最终目的是警示海事执法人员,相关监督渠道是非常畅通的,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时刻都要记住“手勿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