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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将培养高技能人才23万人、中级技工40万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6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建立1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建立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机制

    ■搭建高技能人才成长平台

    记者从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十一五”期间,全省将培养高技能人才23万人,其中技师5万人,高级工18万人;培养中级技术工人40万人;初、中、高级技术工人的比例达到35:40:25,基本建立起规模宏大、技能优良、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将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提供完善的政策环境,建立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机制,搭建高技能人才成长平台。各级政府可对辖区内的企业职工培训经费按其提取额的三分之一进行统筹,用于本地区企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主体作用,推动行业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将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纳入国有及国有控股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重要内容。积极支持推动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调整技工教育资源布局,加大政府投入,使技工学校发展专项资金占省政府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的三分之一以上,不断增强技工学校的办学实力。制定并实施技工教师培训计划,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双师型教师达到65%以上,提高技工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立1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技工教育体系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建设10所高水平的技师学院、15所高级技工学校和60个名牌专业。在有条件的地市建立10所公共实训基地,集公共实习训练、职业技能鉴定、职业需求预测指导、职业介绍、高技能人才研发和交流于一体。

    开展“5+1”行动,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劳动者。完善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制度,积极开展订单式和定向式培训。重点组织实施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达到60%以上,使90%以上城乡新生劳动力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农民的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林乐君 王玮)

    名词解释

    “5+1”行动

    即大力开展“新技师培养计划”、“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和“岗位对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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