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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稻良种推广首获中央专项补贴 今年共3.5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9日   来源:广西日报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最近文件精神,从2007年起,广西进入全国10个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重点省区之列。这表明,从今年起广西实际种田农户每年可获中央财政约3.5亿元的直接补贴。自治区农业厅负责人表示,这是目前广西农民从中央支农政策中受惠最大的一个项目。目前,中央财政已提前预拨1.98亿元资金至广西。

    为调动水稻主产区农民种植水稻的积极性,从2004年开始,中央财政对水稻重点产区进行良种补贴,并首先安排了湖南等7个省给予国家专项补贴。从2007年起,中央决定将水稻良种补贴范围扩大,增列广西、四川、重庆3个省(区、市)补贴范围,并计划每年增加补贴金额9.5亿元,其中今年将划拨3.5亿元惠及广西稻农。

    据中央政策文件,广西在原计税耕地范围内使用良种种植水稻的生产者(含农场、农科院所)均可享受补贴,库区移民、扶贫移民的免税耕地,以及享受税改免税的国有农场和农科院所的耕地,与计税耕地同等待遇。已被征用为非农用地及已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面积不纳入补贴范围。按规定,补贴面积以2003年计税耕地面积范围内,2007年的水稻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农业厅负责人介绍,广西今年计划实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面积3540万亩,其中早稻1697万亩,中稻181万亩,晚稻1662万亩。水稻种植面积包括常规稻繁殖、杂交稻制种等种子繁制面积,每亩补贴标准严格执行中央确定的标准,即早稻10元、中稻15元、晚稻7元。

    按照有关要求,此项目补贴以良种推广实际面积兑付,计划早稻在9月初、中稻在10月底、晚稻在年底前发放到农民手中。为了不误农时、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采取提前预拨办法。目前,广西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正在起草、制定、报批有关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争取第一时间向农民拨付补贴资金。(记者 宋春风 通讯员 梁家炬 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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