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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9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近日,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涉及天津、吉林、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17个省市的第一批25名群众举报的29条线索进行了核查,其中21条线索已经核实,案件及时破获。据此,公安机关共收缴来路不明的自行车486辆(其中电动自行车34辆),抓获各类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92人,打掉抢劫自行车团伙1个;取缔自行车非法交易市场4个,摧毁自行车收赃销赃窝点12个,整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9个,整治自行车维修点13个。此外,还有涉及山西、江西、河南、湖北、广东5省的5条线索正在核查。

    根据《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第一批核实的8名署名的举报有功人员分别给予500-2000元的奖励。 其中一名获得2000元奖励的举报者表示,“我不要奖金,只要以后治安环境改善就好了。我只是尽一个公民的义务。”目前经征求本人同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将这笔奖金捐助给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由于部分举报者姓名、联系方式不详,第一批举报奖金还没有全部发放。为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呼吁,希望今后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群众,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确保奖金及时兑现。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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