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通报了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通报显示,该院院长周汉新已被撤销院长职务,党委书记董日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院长刘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记者获悉,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出《关于转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深圳市人民医院违反规定乱收费问题的通报〉的通报》,向全国卫生系统通报了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通报说,2006年12月中旬,中央电视台报道了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等问题,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在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的支持和指导下,广东省卫生厅、深圳市卫生局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经查,深圳市人民医院在患者孙某住院治疗期间,通过多计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方式多收取患者费用2263余元。经研究,决定给予深圳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汉新撤销院长职务处分,给予党委书记董日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副院长刘明行政记过处分,并对其他责任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