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地解决农牧区广大消费者投诉难、申请难、维权难的实际问题,推动青海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费者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一会两站”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把“一会两站”真正建设成为为农牧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工程,为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周到的服务。
《意见》指出,农村牧区“一会两站”建设是解决农牧民群众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维护农村牧区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神圣职责,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和责任。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要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巩固“一会两站”建设成果。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县(区)、乡(镇)两级地方政府要加大对“一会两站”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力度,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政府办公会议(或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农牧区基层维权组织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加大对“一会两站”基础设施的投入,从财力上保证“一会两站”长期有效开展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协会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承担起牵头职责,定期向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一会两站”建设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农牧民群众关注的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加强对“一会两站”以及维权联络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受理消费者投诉以及依法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探索“一会两站”在维护农牧区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服务“三农”方面的新思路,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特点、地域情况,合理布站,形成县、乡、村三位一体,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维权网络格局。(作者:卢海 熊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