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有关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商务部印发了《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会议和差旅费等管理规定,强化费用支出事前审核和预算定额的刚性约束;同时提供资金保障,严禁向地方、企业和接待单位转嫁应由部机关承担的各项费用,明确凡到地方出差的,均须持合法凭证报销差旅费,以切实减轻地方接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