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工商局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对市场巡查发现的、群众举报的、相关部门通报的、新闻媒体曝光的无证无照黑网吧进行从严从重打击,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取缔,决不手软。
青海省工商局明确提出,除在2007年2月16日之前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已取得同意筹建批准文件的网吧外,从今年起一律不再注册登记新的网吧。为了加大打击黑网吧的力度,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网吧,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对明知是黑网吧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或租赁经营场所的,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责令提供上述条件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对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黑网吧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或租赁经营场所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无照经营网吧的,个人非法经营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5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嫌疑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青海省工商局将在今年适当时候组织开展两次集中行动,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村市镇、居民小区和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治理,切实强化对黑网吧的监管执法力度,规范网吧经营行为。(作者 韦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