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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民航飞行标准法规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8日   来源:民航总局网站

    从4月10日召开的民航飞行标准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民航总局已经制定颁布了21部飞行标准规章,飞行标准司制定下发了84个与规章配套的咨询通告、管理程序和管理文件等规范性文件,民航飞行标准法规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这些规章和文件涉及飞行运行、适航维修、人员执照、体检标准、飞行和维修人员训练、运行控制诸多方面,是航空公司安全运行管理的主要指导依据,对规范行业行为,强化政府安全监管力度,推动行业发展功不可没。

    2006年,飞标司组织人员研究起草了《中国民航飞行标准条例》,目前正在报批阶段。《条例》的出台,将标志着民航飞行标准法规体系框架形成。

    另外,自1994年民航总局设立飞行标准司至今,全民航已经设立了35个监管办,内设飞标处、适航处和航务处等部门。目前,全国近500名飞行标准监察员常年工作在航空公司运行安全监管的第一线,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民航飞行标准管理体系。

 
 
 相关链接
· 民航总局副局长李健出席民航飞行标准工作会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航飞行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